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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几大药房一个月内都被骗几千上万! 骗子原是这样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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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今天这案例

深感真是人不熟、整不哭

骗术层出不穷

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一旦觉得事情不太对头,那就不要怀疑自我

是真的不太对劲…


梁平和垫江几大药房工作人员

突然接到一笔订单

但是药房却缺货

兴冲冲凑了钱去找“业务员”拿货…

才发现这一切都是套路




渝梁检刑诉〔2020〕65号

案件回顾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杨**作为重庆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桂龙药膏”药品代理,2019年3月底因私自脱岗离职,被**医药公司辞退。


被告人杨**离职后为偿还网络赌博欠下的高额债务和继续参与赌博,遂意图诈骗数个药房的货款。


#网络配图#


随后,被告人杨**让自己的朋友贺某某、谭某某、邹某某等人,帮忙假装顾客到自己曾经联系过的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及重庆市垫江县的部分药房订购大量“桂龙药膏”


因缺货,药房先后联系杨**订购“桂龙药膏”,杨**隐瞒自己已从**医药公司离职的事实,先后让药房采购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将货款14万余元打到其个人账户,将10165元打到邹某某账户,邹某某随即将钱转给杨**。


#网络配图#


被告人杨**收款后,将货款挥霍一空,并于2019年6月更改电话号码逃至云南省藏匿。


经查,2019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杨**采取上述方式共计骗取人民币15万余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采取上述方式,骗走梁平区*甲大药房货款5082.5元;


2.2019年5月3日,被告人杨**采取上述方式,骗走重庆市梁平区*乙大药房货款5082.5元;


3.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杨**采取上述方式,骗走梁平区*丙大药房东门药房货款10165元;


4.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采取上述方式,骗走垫江县*甲大药房货款20330元;


#图源:摄图网#


5.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采取上述方式,骗走垫江县*乙药房货款5082.5元;


6.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杨**采取上述方式,骗走*丙大药房垫江县邱某某药店货款111182元。


2019年11月22日,被告人杨**在云南省临沧市孟定县农民街出租屋内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民警抓获。


到案后,被告人杨**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杨**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自愿接受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被告人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张**

检察官助理:李*

2020年3月26日


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杨**,男,1990年**月**出生,身份证号码5329241990********,汉族,大学专科文化,原重庆市**医药有限公司药品代理,云南省宾川县人,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镇**村委会**村**号。

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1月24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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